语言选择:中文(简体)
选择您的语言
选择不同的语言,将会呈现不同的内容信息
补单平台/淘宝补单/补单
首页 > 补单平台/淘宝补单/补单 > 补单平台

快手把抖音给告了!竞争还是侵权?

补单平台排名

相信现在大家手机里最常用的短视频APP莫过于“快手”和“抖音”了这两个现代人的快乐源泉不知给大家带来了多少欢乐~

快手在短视频行业发展多年知名度曾经可谓是一枝独秀抖音虽然是后起之秀但从市场来看已占有一席之地两家公司作为当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平日里也是没少较劲~

这不最近这两家短视频巨头公司又因为一件小事开撕了而且还闹上了法庭!那么这其中问题到底是炒作竞争还是侵权纠纷?让我们一起来一探究竟~

起因:搜“快手”,结果第一条为“抖音”?

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快手认为,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快手”搜索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快手公司发现在“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相关法律关系分析在此案中,竞争对手在未经快手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搜索推广中使用抖音的商标作为宣传销售同类商品,对网民造成误导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法上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360作为网络服务提供方为竞争对手的这种行为提供了便利,并以此盈利也构成了该法规定的侵权行为。

另外,关于360是否是直接侵权的问题也存在争议,即便360不构成直接侵权,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这次诉讼中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主要是针对抖音。

如果要起诉搜索平台,那么快手要以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和另外一个案由来进行起诉律师解说针对该案,苏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刃律师从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从商标侵权层面来看。

,目前可以了解到的案情看,显然“抖音”并未直接使用“快手”商标,这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侵权判定通常认为,只有在当该商标的使用行为造成大多数正在购买或有潜在购买可能的消费者认为该关键词商标商品与原告商标商品有足够的关联时,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抖音”和“快手”均为当下非常著名的短视频APP,各自具有极高的识别性,正常来讲,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从不正当竞争层面来看,除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外,还需要考量该行为是否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显然更为复杂。

事实上,互相起诉对方侵犯知识产权是行业巨头之间经常会玩的“游戏”,往往超越了个案的是非胜败我们作为用户,在希望他们良性竞争的同时,最希望的还是能给各自的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相关法条链接就快手起诉抖音这件事,如果符合“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这四个构成要件,那么快手的诉讼请求就能够被法院支持,也就是说抖音商标侵权能够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此次侵权如果被确认那么面对高达500万的巨额赔偿金不仅是抖音要“出血”对于其他企业也将是一个警示

来源|苏州普法编辑 | 晚宁校对 | 乔然

��һƪ��“商超大佬”于东来:95年负债30万,今身价70亿,9成利润

��һƪ��店大欺客?辛巴再遭快手封禁

����